尊敬的家长:
您好!关爱幼儿的身心健康,保证幼儿的安全,是幼儿园和家长的共同责任。为了确保孩子的人身安全,预防意外事故的发生,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明确家长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特此公告。
1.请家长按本园作息时间准时接送幼儿,上午7:30——10:40;下午1:50——4:20;以保证幼儿正常学生习和生活。孩子有病、有事不能回园,家长须向本班老师请假。
2.接送幼儿时,请把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做好防盗工作,不能堵塞幼儿园出入口。
3.幼儿来园时不能携带危险物品,如:硬币、玻璃球、小刀等以免自伤或伤害他人;不能佩带贵重首饰,以防丢失、损坏或误吞。
4.严格遵守幼儿园的一人一卡接送制度。送孩子回园时家长须把孩子交给本班老师;接孩子时须携带接送卡才能进园接孩子。接孩子后必须尽快离园,不能在园中逗留、玩耍,带好孩子以防意外。
5.家长从班里接走孩子后,要切实看管好自己的孩子,使幼儿的活动在自己的视线范围之内,对幼儿做出的各种危险动作,如持物打闹、跨越围栏、损害公物、追逐等,家长要立即制止并进行教育。若是由老人、保姆负责接送幼儿,请做好沟通工作。
6.为了保证园内卫生整洁,严禁在园内吸烟、吐痰、随地大小便,纸屑果皮等废气物品请自觉投入果皮箱内。
7.孩子生病、发烧,家长要及时告知老师,及早治疗。需服药的孩子,家长要与老师交代好,并按医生嘱做好服药登记。孩子患传染病时,家长不能将其送入幼儿园,以免传染他人。病愈后持医生证明方可回园。发烧在三十八摄氏度以上的幼儿需在家休息。
8.家长应注意幼儿的饮食卫生安全,教育幼儿不能带零食入园,如果幼儿食用自带食物而出现中毒,本园一律不负责任。
9.因特殊原因家长需在非接送时间到园接送孩子或找老师有事,必须提前电话联系相关老师。由安保人员核实、联系相关老师并确认无误后方可进入校门,恳请家长给予理解和配合。
10.家长通讯联系方式或家庭住址有变更应及时告知本班老师。
2012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