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江都区教育局
扬江教人〔2013〕25号
教育局关于做好2014年教师资格
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镇中学、中心小学,区各直属学校:
根据国务院《教师资格条例》和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规定,按照《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区2014年面向社会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工作即将启动,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告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凡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教师法》规定学历条件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认定。
二、申请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师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其他应具备的条件有:
1.户籍要求
申请者需具备江都户籍。
2.不同类型教师资格所应当具备的学历要求
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者,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中等专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的学历无效;
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者,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中等专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的学历无效;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申请者,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专业要求
教师资格申请者申报的学科应与应当具备的学历证书中的专业一致或相近。申请学科与本人有效学历所学专业不一致时,需参加相关学科江苏省自学考试本科段2门主干课程的考试(课程目录详见附件3,只限文化课),并取得合格成绩。申请教师资格所含的学科,文化课均应为我市相关学段的学校已经开设的学科。
4.教育学、心理学知识要求
非师范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前,需参加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补修,并参加全省统一考试,取得合格证书。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免考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
(1) 师范院校和其他高校经国家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列入国家或省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由省统一招生,按师范专业要求培养的全日制师范专业毕业生。其中,国(境)外高校包括教育类专业在内的所有毕业生均不作为师范生认定。
(2) 经国家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列入国家或省普通高校招生计划,2007年底以前入学的教育类全日制非师范专业毕业生。此类毕业生毕业证书专业栏需注明“教育”字样。
(3) 参加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自学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者(专用,明确标注“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自学考试毕业证书”)。
(4)已取得某学段某专业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再申请本学段其他专业学科教师资格者。
(5)全日制教育硕士。全日制教育硕士有以下特点:
①2009年及以后的每年9月份入学,全日制学习两年,一般在7月份毕业。
②同时具有硕士学位证书和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在硕士学位证书中,完成了某专业学习的表述是“完成了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培养计划”;授予的是“教育”硕士学位。要特别注意在学位证书下端须有“(专业学位证书)”字样。
所学专业中标有指定学段的毕业生,只有在申请指定学段教师资格时免考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例如,修学学前教育和小学教育专业的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人员,只能分别在申请认定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时才能免考教育学、教育心理学。
申请人在试点省份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笔试科目(申请学段必考科目)均合格者,无需再参加江苏省统一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可以在成绩合格有效期内直接参加我省相应认定机构组织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但教师资格申请人的申请任教学科(学段)应与《合格证明》标注的学科(学段)相一致。笔试科目中任何一科不合格或成绩失效者,仍需通过我省组织的教育学、心理学考试。
5.普通话水平要求
50周岁以下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学科教师资格应当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
6.教育教学能力要求
除全日制师范类本(专)科毕业生、全日制教育硕士申请本专业教师资格和在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试点省份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获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申请任教学科(学段)与《合格证明》标注的学科(学段)相一致的申请人外,所有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均需参加以说课为主要形式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7.身体条件要求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均必须参加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组织的体格检查。“身体条件”的具体标准参照师范教育类专业招生体检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妊娠期申请人可暂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并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材料齐全后,可以先进行认定,但证书暂缓发放。孕期结束后,待体检项目全部检查合格后,再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三、关于受理
(一)受理范围
1.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扬州市教育局受理,具体要求详见“扬州教育网”(www.yzjy.com.cn)《扬州市2014年面向社会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公告》。
2.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我区教育局受理(限江都户籍)。
(二)受理条件
1.已毕业的全日制师范类毕业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凭毕业证书、户口簿、身份证、普通话等级证原件申请认定。
2.非师范类毕业生凭毕业证书、户口簿、身份证、普通话等级证、《教育学》合格证、《心理学》合格证原件或有效教师资格证书申请认定。
3.户籍在江都的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凭户口簿、身份证、学生证、《学业成绩证明》(样式附后)、普通话等级证书、《教育学》合格证、《心理学》合格证原件申请认定。
申请学科与本人所学专业不一致或不相近的申请者,还需提供参加相关学科江苏省自学考试本科段2门主干课程的考试的合格证书(或由省教育考试院出具单科成绩合格证明;亦可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打印个人成绩页面,由市级以上考务部门盖章认可)。
四、认定流程
(一)《教育学》、《心理学》报名和考试
1.报名时间:2013年12月1日~2013年12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扬州市教育考试院(史可法路199号 鸿福家园对面),报名咨询电话:0514—87780020
3.报名条件: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在扬高校应届毕业生带学生证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寸正面免冠蓝底彩色证件照2张
4.考试时间:2014年2月22日
5.考试费用:32元/门
6.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2014年2月20日~2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扬州市教育考试院
7.考试培训和教材订购请与扬州市教育服务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4—87780020
(二)江苏省自学考试本科段2门主干课程考试报名
2013年12月1日-2013年12月5日登陆江苏省教育考试院(www.jseea.cn)在线报名。咨询电话:江都区自考办0514-86865839。
(三)普通话测试
请与各地普通话测试站联系(扬州市测试站联系电话:0514—87361112,江都区普通话测试站联系电话:0514—86548005)。
(四)提交申请材料
《教育学》、《心理学》成绩公布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受理的后续工作具体时间和要求请在2014年3月20日见“江都教育网www.jdjy.cn”人事管理-资格认定版块。
(五)教学能力测试及体检
1.参加教学能力测试的人员,须缴纳测试费120元,具体测试时间和地点在提交申请材料时由受理机构负责通知。
2.教学能力测试结果公布后,参加体检人员名单由受理机构统一公布。
(六)证书发放
经认定符合教师资格条件的人员到申请受理机构指定地点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五、教师资格证书的补发、换发要求
由我局认定的各类教师资格证书拥有者确因证书遗失、损毁需补办的或因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有误需更换证书的人员,于2013年12月 2日—2013年12月6日至江都区教育局人事科(仙女镇龙川北路行政办公集中区 电话:0514—86533860)提交下列材料:
1.《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见附件4)2份(贴2寸近期免冠蓝底彩色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近期2寸免冠蓝底彩色证件照片1张;
4.申请补发教师资格证书的,需提交刊登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并满一周的证书遗失声明原件;
5.申请证书换发的,需提交原证书。
对申请补发或换发教师资格证书者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现场进行审核并归档,在其《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新证书的备注页中注明补发或换发的原因和时间,确保补发或换发后的证书与原证书信息一致。
领取新证时间关注江都教育网。
六、其他要求
各学校务必认真排查,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做好报名工作。特别是非师范类毕业生至今未取得教师资格人员和在中学任教持有小学教师资格人员(除中小学教师自学考试外,所有非全日制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今年均须参加教育学和心理学考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每年只进行一次,一旦遗漏,当年无法再补。
特此通知
附件:1.学业成绩证明(表样)
2.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实习指导教师受理专业名称目录
3. 江苏省自学考试主干课程目录
4.《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
扬州市江都区教育局
2013年11月29日
抄送:扬州市教育局,各镇教育助理,各片督学,初教科
扬州市江都区教育局 2013年11月29日印发
责任校对:刘玉霞
附件一
学业成绩证明(式样)
同学系我校 级 院、系 专业(师范类或非师范类)在读(专科、本科、研究生)生,学号为 。附该学生学业成绩单。
特此证明。
(学校教务部门盖章)
20 年 月 日
例:
学业成绩证明(式样)
张鸣同学系我校2010级文学院汉语言文学专业师范类在读本科生,学号为201012345。附该学生学业成绩单。
特此证明。
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2014年3月12日
附件二
扬州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实习指导教师
资格认定专业目录
工业与民用建筑
机械加工
数控技术
机电技术应用
电子技术应用
电子与信息技术
电子电器应用与维修
制冷和空调设备运用与维修
计算机及应用
计算机网络技术
会计
电子商务
饭店服务与管理
旅游服务与管理
烹饪
精细化工工艺
汽车运用与维修
工艺美术
服装设计与工艺
附件三
江苏省自学考试主干课程目录
(仅供非本专业教师资格申请人使用)
一、思想品德、思想政治、品德与社会、社会、品德与生活
2040202思想政治教育(本)
|
1
|
28078
|
学校德育工作概论
|
必考
|
|
2
|
29770
|
马列原著选读
|
任选一门
|
|
3
|
29774
|
哲学原理专题
|
|
4
|
29778
|
管理学专题
|
|
5
|
28080
|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
|
|
6
|
29777
|
法学专题
|
|
7
|
29772
|
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专题
|
|
8
|
29773
|
政治学原理专题
|
|
9
|
29775
|
文化学概论
|
|
10
|
29776
|
社会学专题
|
|
11
|
29779
|
世界经济政治与国际关系专题
|
|
二、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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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50113汉语言文学教育(本)
|
|
1
|
29782
|
语文教学研究
|
必考
|
|
2
|
00037
|
美学
|
任选一门
|
|
3
|
00537
|
中国现代文学史
|
|
4
|
29783
|
中国当代文学专题
|
|
5
|
00540
|
外国文学史
|
|
6
|
00536
|
古代汉语
|
|
7
|
00541
|
语言学概论
|
|
8
|
00538
|
中国古代文学史(一)
|
|
9
|
00539
|
中国古代文学史(二)
|
|
|
|
|
|
|
|
|
三、英语
2050206英语教育(本)
|
1
|
29786
|
英语教学理论及方法
|
必考
|
|
2
|
00600
|
高级英语
|
任选一门
|
|
3
|
27036
|
英语泛读(三)
|
|
4
|
00087
|
英语翻译
|
|
5
|
27037
|
语言学概论
|
|
6
|
00604
|
英美文学选读
|
|
7
|
00603
|
英语写作
|
四、数学
2070102数学教育(本)
|
1
|
02018
|
数学教育学
|
必考
|
|
2
|
29790
|
高等几何
|
任选一门
|
|
3
|
02014
|
微分几何
|
|
4
|
29789
|
常微分方程
|
|
5
|
02010
|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一)
|
|
6
|
02013
|
初等数论
|
|
7
|
02011
|
复变函数论
|
|
8
|
02009
|
抽象代数
|
|
|
|
五、信息技术、教育技术
2082208计算机信息管理(本)(此专业替代原《计算机科学教育》本科段,代码2080745,已参加原科目考试且成绩合格的予以认可)
|
|
1
|
04737
|
C++程序设计(含实践)
|
任选二门
|
|
2
|
02323
|
操作系统概论
|
|
3
|
02142
|
数据结构导论
|
|
4
|
04735
|
数据库系统原理(含实践)
|
|
5
|
04741
|
计算机网络原理
|
|
6
|
03173
|
软件开发工具(含实践)
|
|
7
|
04757
|
信息系统开发与管理
|
|
8
|
02378
|
信息资源管理
|
|
9
|
27108
|
多媒体技术
|
|
六、物理、通用技术
2070202 物理教育(本)
|
|
1
|
02039
|
物理教育学
|
必考
|
|
2
|
02033
|
数学物理方法
|
任选一门
|
|
3
|
02040
|
理论力学(二)
|
|
4
|
02035
|
热力学与统计物理
|
|
5
|
02034
|
电动力学
|
|
6
|
02036
|
量子力学
|
|
7
|
02038
|
近代物理实验(实践)
|
|
8
|
29793
|
计算机辅助物理教学(实践)
|
|
9
|
29794
|
中学物理实验研究(实践)
|
|
|
|
|
|
|
|
|
七、化学
2070302化学教育(本)
|
1
|
02059
|
化学教育学
|
必考
|
|
2
|
29792
|
物理化学(含实践)
|
任选一门
|
|
3
|
02053
|
结构化学
|
|
4
|
02054
|
中级无机化学
|
|
5
|
02055
|
中级有机化学
|
|
6
|
02056
|
仪器分析(一)(含实践)
|
|
7
|
02058
|
化工基础
|
|
8
|
29795
|
化学教育统计与测量
|
|
9
|
29796
|
计算机辅助化学教学(实践)
|
|
八、生物
|
|
2070402生物教育(本)
|
|
|
1
|
02088
|
生物教育学
|
必考
|
|
2
|
02079
|
生态学概论(含实践)
|
任选一门
|
|
3
|
02085
|
细胞生物学(含实践)
|
|
4
|
02078
|
生物统计学
|
|
5
|
02081
|
进化生物学
|
|
6
|
29857
|
分子生物学
|
|
7
|
29797
|
中学生物学实验教学研究(含实践)
|
|
8
|
29798
|
计算机辅助生物学教学(含实践)
|
|
9
|
29799
|
动物生理学
|
九、历史
2060102历史教育(本)
|
1
|
00775
|
历史教育学
|
必考
|
|
2
|
00770
|
中国近代史专题
|
任选一门
|
|
3
|
00772
|
世界近代史专题
|
|
4
|
00769
|
中国传统文化
|
|
5
|
28214
|
世界文化史
|
|
6
|
00771
|
中国现(当)代史专题
|
|
7
|
00774
|
史学理论与方法
|
|
十、地理
|
|
2070702地理教育(本)
|
|
|
1
|
02105
|
地理教育学
|
必考
|
|
2
|
02094
|
人文地理学概论
|
任选一门
|
|
3
|
02102
|
遥感概论
|
|
4
|
02104
|
现代自然地理学
|
|
5
|
02099
|
经济地理学导论
|
|
6
|
02100
|
地理科学导论
|
|
7
|
02101
|
区域分析与规划
|
|
8
|
02103
|
计量地理与地理信息系统
|
|
十一、体育与健康
|
|
204032体育教育(本)
|
|
|
1
|
00503
|
体育教育学
|
必考
|
|
2
|
00484
|
学校体育学
|
任选一门
|
|
3
|
00486
|
运动生理学
|
|
4
|
00495
|
体育保健学
|
|
5
|
00497
|
运动训练学
|
十二、美术
2050434美术(本)
|
1
|
00504
|
艺术概论
|
必考
|
|
2
|
07071
|
中国美术史(二)
|
油画方向任选一门
|
任选一门
|
|
3
|
07074
|
外国美术史
|
|
4
|
04305
|
油画理论与技法
|
|
2
|
07071
|
中国美术史(二)
|
中国画方向任选一门
|
|
3
|
07074
|
外国美术史
|
|
4
|
00745
|
中国画论
|
|
2
|
05454
|
中国书法史
|
书法篆刻任选一门
|
|
3
|
04324
|
中国篆刻史
|
|
4
|
04325
|
中国书论
|
|
十三、心理教育、心理学
|
|
2040110心理健康教育(本)
|
|
1
|
29656
|
儿童教育概论
|
必考
|
|
|
2
|
05626
|
变态心理学(一)
|
任选一门
|
|
|
3
|
05628
|
团体咨询
|
|
|
4
|
00163
|
管理心理学
|
|
|
5
|
00266
|
社会心理学(一)
|
|
|
6
|
05627
|
职业辅导
|
|
|
7
|
29657
|
公共关系心理学
|
|
|
8
|
28665
|
认知心理学
|
|
|
9
|
29658
|
犯罪心理学
|
|
|
10
|
28778
|
心理挡案建立与管理
|
|
|
|
|
|
|
|
|
|
十四、幼儿园
2040102学前教育(本)
|
1
|
28043
|
学前教育基础理论
|
必考
|
|
2
|
28044
|
学前教育心理学
|
任选一门
|
|
3
|
28045
|
学前教育思想史
|
|
4
|
28046
|
学前音乐与美术教育
|
|
5
|
28049
|
学前体育与健康教育
|
|
6
|
28047
|
学前语言与社会教育
|
|
7
|
28048
|
学前科学与数学教育
|
|
8
|
28050
|
学前教育研究方法
|
|
9
|
28051
|
当代世界学前教育
|
|
10
|
28052
|
儿童发展
|
十五、综合实践
已取得中小学其他学科教师资格的在职教师或教育学类专业毕业生在申请综合实践学科教师资格时,不需要增加自学考试主干课程考试,但必须通过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其他人员应增加江苏省自学考试《社区社会工作》(课程代码00281)、《教育科学研究方法(二)》 (课程代码00456)和《认知心理学》(课程代码28665)中的两门课程考试(任选两门),并通过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十六、科学
申请科学学科教师资格的跨专业申请人,应增加江苏省自学考试生物教育专业(本科段,专业代码2070402)两门主干课程考试。
十七、音乐
因我省暂无音乐专业本科段自学考试课程,对跨专业申请音乐教师资格的申请人,各地可在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环节,增加键盘乐器演奏、视唱、乐理知识和音乐常识问答等内容(具体测试内容由各认定机构制定)。
附件四
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
|
姓名
|
|
性别
|
|
本人正面二寸
免冠照片
|
|
民族
|
|
出生年月
|
|
|
资格种类
|
|
任教学科
|
|
|
身份证件类型
|
|
身份证件号码
|
|
|
证书编号
|
|
|
原发证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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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发证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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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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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遗失需补发
请注明刊登遗失声明的报刊名称、日期和版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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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损毁影响使用需换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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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承 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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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信息准确,情况属实。因信息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单位(盖章)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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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内容由教育行政部门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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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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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材料已审核,情况属实。
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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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机关
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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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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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所填个人信息应与原教师资格证书信息一致;2.本表一式二份,分别存入本人人事档案和发证机关档案;3.本表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