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江都区幼儿园优秀教育活动评比的通知
教研〔2014〕7号
各幼儿园:
为进一步贯彻《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体现课堂教学的有效性。经研究,决定组织江都区幼儿园优秀教育活动评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安排
各园(镇)在广泛选拔的基础上,于3月24日前将选送参加区级比赛的教育活动方案(注明姓名、单位、学科、执教班别等信息)发至:1354439608@qq.com。
区级比赛将于3月底举行。比赛具体要求3月26号在学前教研群上公布。
二、活动要求
参加评选的教育活动必须体现正确的教育观念,注重优化教育教学活动,满足幼儿通过直接感知、实际操作和亲身体验获取经验。选材不限,提倡原创。
三、参加人员和名额安排
1.参加评选活动的选手为我区在职城乡幼儿园教师。
2.具体名额分配:机关、实验、育才、少年宫各1名,区直属小学附属园1名,仙女镇2名,其余镇各1名。
以上通知,请各园各镇认真执行。
扬州市江都区教育局教研室
2014年3月4日